厅直各单位、厅机关各处室(中心):
为了贯彻落实《中共湖南省直机关工委关于组织开展“两节”期间“送温暖、献爱心”活动的通知》(湘直通[2007]20号)的精神,我厅将在系统内开展“送温暖、献爱心”活动,积极帮助困难群众排忧解难,密切党群干群关系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在2008年“两节”期间开展为困难群众“送温暖、献爱心”活动,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举措;是关心群众生产生活,为民办实事办好事,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需要;是维护社会稳定,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。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和领导。
二、切实解决困难职工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问题。各单位要组织干部“两节”期间深入困难职工走访慰问,广泛听取基层群众的呼声和建议,理顺群众情绪。既要解决好当前困难职工的吃饭、穿衣等突出问题,又要着眼长远,建立帮助困难职工的长效机制。
三、各单位要广泛进行宣传发动,动员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“送温暖、献爱心”活动,为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捐款,所捐资金于2008年1月10日前统一交厅机关党委(联系电话:2287163),两节期间送至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手中。
四、各单位开展2008年“两节”期间“送温暖、献爱心”活动的统计表(见附件)请于2008年1月20日前报送厅机关党委。
二OO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