厅直各单位党委(总支)、厅机关各党支部:
根据《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07年农村党员冬训和全省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》(湘组[2007]107号)的精神,现将2007年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领导,认真组织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按照党要管党,从严治党的原则,以支部为单位认真开展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领导,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,摆上重要议事日程,认真组织实施,安排3—5天时间,集中开展学习和评议活动。
二、时间安排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从2007年12月18日开始至2008年1月18日前完成。
三、方法与步骤:党员的民主评议活动与公务员考核、年终总结一起进行。具体步骤:
(一)学习培训。主要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新党章,进一步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。要结合工作实际,紧密联系党员的思想实际,坚持学以致用、用以促学,把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、指导实践、推动工作作为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。
(二)总结自评。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,总结个人在思想、工作、学习等方面的情况,总结成绩,找出差距,明确努力方向,达到自我总结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提高的目的。
(三)民主评议。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,要根据本人实际表现,依据党员标准,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既肯定成绩,又指出缺点和不足,提出希望和要求。
(四)组织审定。各支部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,根据民主评议、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提出评议意见。评定档次为: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4个档次。党支部写出的正式评议意见,要同本人见面,并在支部会上讨论和表决。 (五)表彰和处置。支部根据民主评议情况,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,要认真查处,对不合格党员,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,经支委会研究,向厅机关党委推荐为厅直优秀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,评选工作与机关先进党支部、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相结合。
四、具体要求
(一)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加强领导,认真组织党员学习,总结经验,找差距,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。
(二)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党员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,各支部要高度重视,按厅党组的要求扎实开展工作,严格把握标准,确保评议质量,注重实效,切忌流于形式。
(三)评议工作结束后,各支部要将评议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,于2008年1月30日前报厅机关党委,并及时将评议结果填入《党员评议表》。
特此通知。
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|